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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草坪被撞谁负责?
时间:2010-06-28 17:0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2006年5月底,年仅5岁的小刚(化名)由家人带领在自家大院内的模拟飞行训练中心门口附近路边草坪上看飞机,恰逢一辆汽车从飞行训练中心的大门驶出将小刚撞倒,造成小刚多处骨折。事后小刚父母就赔偿问题与飞行训练中心协商多次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飞行训练中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七万余元。飞行训练中心代理人辩称,其中心司机是按规定车速行驶,发生事故是因为小刚猛然从路面向车辆横向奔跑,司机在采取紧急避让不行的情况下将小刚撞伤。事故的发生小刚家人有重大过错,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故不同意小刚父母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刚家人领着小刚站在路沿以内的草坪上看飞机时,其所站立位置并未影响道路车辆通行,亦未引起飞行训练中心车辆避让,即在路边草坪被车辆刮伤,飞行训练中心的车辆在行驶中存在过错,其给小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飞行训练中心辩称小刚临时监护人监护不当,存在过错,但未提出足够证据予以证实,故抗辩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飞行训练中心赔偿小刚各项经济损失将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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