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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时间:2010-05-07 11:1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身份证号:XXXXXX
被告人:AAA,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XXXX居民。现羁押于XXX看守所。
被告人:BBB,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被告人:CCC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
被告人:DDD财产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AAA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前三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元。
三、判令第四被告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BBB、CCC系晋MXXX解放大货车车主,被告人AAA系BBB、CCC雇佣的司机。XXXX年X月X日X时许,AAA驾驶BBB和CCC所有的晋MXXX解放大货车从XX路口出来左转弯进入XX国道时与EE驾驶晋CCC车沿XX国道由西向东行至该处发生相撞,致晋CCC车司机EE、乘坐人FF、GG及原告受伤,EE、FF经抢救无效死亡,形成重大交通事故。XXX交警大队第08007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AAA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认定:AAA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无责任。
后,原告被送往XXX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原告的伤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中);硬下膜出血;头面部软组织损伤;左手软组织损伤。为疗伤,原告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医疗费XXX元、误工费XXX元、护理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精神损失费XX元等,共计XXX0元。被告人已支付了XX元,尚余XX元一直未付,这些损失依法应由AAA赔偿。
另,AAA是在雇佣过程中致原告受伤,被告人BBB、CCC作为晋M43322解放大货车车主及AAA的雇主,依法应对以上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DD财产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依法应对以上损失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人AAA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死亡二人、重伤二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从重处罚。另外,因AAA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前三被告人连带赔偿,第四被告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的裁决。

此致
盐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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