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时间:2010-05-04 17:18 来源: 未知 点击: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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