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陪问题
时间:2010-06-13 16:0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问题
1- 我的车托底了,前端下面有刮蹭,报保险,已修理,已结案。12月上旬发生。
2- 12月下旬车前端右侧撞击人行道台阶,有明显撞击痕迹,报案后查勘员现场勘察,到4S店后车间发现车架有变形,我发现车右前灯光线变低。
3- 查勘员认为车架变形不是因为本次撞击造成,理由是前端底部有刮痕。
4- 不予赔偿修理。
5- 该保险和4S店是合作伙伴(民安)
怎么办?能有什么结果?
问题补充:我可否提出本次变形是由于上旬的托底造成,那应当也属于赔偿范围
确定:没有出过大事故,新车,5个月,撞击台阶时力量还是较大的。车辆的正迎风面没有参与撞击,只是底部护板前端
变形1-发动机盖盖的不严;2-右前灯灯光向下;3-底部刮蹭部位的挡板卸下来后不能再原位置安装
回答
第一 由保险公司作出事故现场认证
第二 由4S店作出事故认证
因为:
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作出论证必须要科学 要不就会牵涉法律 凭人的肉眼看是不可以作出判断
如果保险公司说这次事故是以前的刮痕做为中心 那修理厂对这事作出责任解释
(对你车上次没有修好或怎么样)承担责任
修理厂必须全力配合你解决这事 他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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